【圆明网】山东省淄博市年近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振秀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被警察从家中绑架后,一直非法关押在淄博市看守所已有半年之久,其间于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遭非法开庭审理,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义正词严的为她做了无罪辩护,要求释放她。
辩护中,律师将公诉方提出的“罪证”和“罪名”用法律常识将其一一击破,推翻编造的罪名,要求无罪释放。王振秀也表示自己追求‘真善忍’的信仰无罪。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据说因为此事,中共当地的相关部门制定了部份规定,对律师介入法轮功案件进一步做了限制。
开庭至今早已超出关押的法定期限,家属与公检法多次交涉,要求依法办事放人,但公检法互相推卸责任都不愿表态,家属表示会继续申诉。
近期得知王振秀身体状况很差,消瘦二十斤左右。虽然年近六十,但看守所依然逼迫她做大量奴工活,每天工作十小时左右,换来的却是一天两顿白菜。假牙也已经损坏,严重影响进食,看守所却拒不为其安排就医。根据二零零五年公安部发布的《看守所组织在押人员劳动管理办法》,里面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自愿基础上,可以参加劳动;患病、年老体弱、身体残疾的在押人员不宜参加劳动。”
家属对看守所提出抗议,要求与相关的管理人员交涉,必须依照规定禁止强迫劳动。对方在没有与管理人员了解具体的情况下,就一口咬定没有强迫劳动、都是自愿的。但任何人都不相信,身体不好并且上了年纪的人会在看守所会自愿每天干活长达十个小时。在家属的坚持下,对方才与内部进行联络,之后表示不会再强迫劳动。
王振秀女士一家多次被中共关押迫害,丈夫王景奎曾被非法劳教迫害二次,多次遭到非法关押,于二零零八年被迫害致死;弟弟王新博于二零零三年被淄博市邪恶政法委非法判刑七年,之后在山东监狱被迫害致死。王振秀女士多次被中共关押迫害,曾经被迫流离在外。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王振秀在家中被张店区体育场派出所恶警绑架,被抢劫拉走的私人财物有一车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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